1,怎么会有这样的保险中国人寿

产品没有问题, 任何年纪大的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叫做保费倒挂。即所交总保费最终比保额还要高。所以保险要趁早购买。

怎么会有这样的保险中国人寿

2,中国人寿保险

有可能是在交接与接单之时由于工作上面的孰乎给你的保险交接上面出现了皮漏,我想你可以到你所签保单公司进行投诉就行了.
中国人寿只要有乡镇的地方就有它的分支机构。中国人寿也可以简称国寿,因为中国人寿就是直接属于国务院。
往上级省公司投诉

中国人寿保险

3,从2007年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交美满一生年缴费是3000需缴12

为期45年的生命保障:如两年内病故,退还所交保费;如意外身故或两年后病故:身故保险金=11970元×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
要是在祝寿金领取前发生的领保额的200%+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合同终止
该产品相关利益和保险责任如下: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 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 x 交费期间(年数) x 1%。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x 交费期间(年数)。 三、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x 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x 110%。 对于保险公司的分红,是根据每家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而定,可有可无,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 购买保险原则是以社保为基础,再加之适当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比较好一点. 其保险费用的支出一般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别超过20%,即用10%的资金保全自己100%的资产。 对于我们每个人,应该重考虑医疗健康方面的保险。直接的讲,随着人的年龄增大,身体抵抗力是成反比的,抵制相关风险的能力就相对很弱。 所以,你首先必须考虑医疗保险,不管是商保和社保的均可以,然后才考虑其它的保险产品,这样才有意义。如果健康没有保证,有再多的养老保险金,也是不切实际的。 建议你先购买国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单位出面购买的情况)包括合作医疗保险,然后再考虑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在这里,我知道在这个行业,大家有公认的三句话是这么说的“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最后关于投保原则需要注意的是: (一)买保险先买医疗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证客户拥有一切 (二)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人寿保险一般都是终生合同,买好了就能成为终生幸福,否则影响很大。 (三)保险产品需要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现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须能够抑制通货膨胀。 (四)买保险先大人后小孩,如果说大人都没有保障,小孩拥有再多的保险,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是大人在为小孩支付相关费用。
您好!感谢您对中国人寿的支持与信任!因为保险公司每年的分红是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定的,每一年是不确定的,所以在这里不能给您具体的数字!另外,跟您投保时的年龄有关系。您可拨打中国人寿的客服热线95519咨询!
这个保险是中国人寿的一款理财险,每年有固定生存金返还和分红,可以领也可以累积生息,75岁到期返还本金,如果被保险人提前身故,则本金返还给受益人。此外生存金和分红如果是累积形式,到时候可以一起领取。
您好!感谢您对中国人寿的支持与信任!因为保险公司每年的分红是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而定的,每一年是不确定的,所以在这里不能给您具体的数字!您可拨打中国人寿的客服热线95519咨询!

从2007年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交美满一生年缴费是3000需缴12

4,中国人寿保险

有那么复杂么? 人寿保险说白了不就是保人的生老病死么! 这个那个的,真复杂!
人寿保险从专业的角度上来讲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老、病、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当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寿保险是发生保险事故时雪中送炭, 是保险 人寿保险平平安安时让你生活锦上添花 是储蓄
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人寿保险又称为生命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保险。 人寿保险通常可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被保险人要生存到保险期满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生存为给付条件的,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 生存保险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 是为一定时期之后被保险人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其生活等方面的需要。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只是保险期限不同,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是某一特定的期间,而终身寿险的保险期限则是被保险人的一生。 定期寿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时,保险人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合同期满后继续生存而又不续保,保险公司则不负保险责任。定期寿险具有较强的保险功能,可以用最低的保险费支出取得最大金额的保障,但无储蓄与投资收益。 终身寿险又称终身死亡保险,是一种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而且保单所有人既可以中途退保领取退保金,也可以在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贷款,具有较强的储蓄性。所以终身寿险的费率较高,并且采取均衡保费的方法。目前,中国寿险市场上终身寿险已经成为主要寿险险种之一。 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也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因此,两全保险是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的混合险种。 两全保险可分为两个部分:定期寿险和储蓄投资。保单中的定期寿险保费逐年递减,至保险期满日为零,而储蓄保费逐年递增,至保险期满日为投保金额。 由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不论生存或死亡,被保险人本人或受益人在保险期满后,总是可以获得稳定的保险金。它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晚年生活,又能解决由于本人死亡后给家庭经济造成的困难,因而它在人寿保险中最能够体现保障与投资的两重性,有时人们又称其为储蓄保险。 两全保险的储蓄性使它具有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能够在保单期满前享受各种储蓄利益。 因此,两全保险既可以作为一种储蓄手段,又可以作为提供养老保障的手段,还可以当作为特殊目的积累一笔资金的手段。所以深受人们欢迎,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多数险种都属于两全保险。常见的有子女教育金保险以及多数养老保险。 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保险人承诺每年(或每季、每月)给付一定金额给被保险人(年金受领人)的保险,实际上是一种生存保险。 年金保险是预防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可能丧失收人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 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一点一滴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一定周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使晚年生活安定祥和。例如,养老保险就是一种较常见的年金保险。
人寿保险用老百姓的话就是管你生,老,病,死,残的保险.他的意义就是给家人和自己准备一份保障,在你需要的时候有点帮助,也就用今天的少量的钱存起来,换来以后需要的大量现金.险种就分很多了,具体的险种要具体分析.有养老的,有医疗的,有意外的,有储蓄的,有子女教育的.保险就是看你需要哪个.彼此不分谁好谁坏.
人寿保险就是人从购买起,将来“在”或“不在”都得领钱。 人寿保险的最大好处是:使人具有“经济价值”。 比如:一位三十而立的先生,年收入三万,想在未来三十年后退休,现在起每年存一万,六十之后用。 假如这样,意味着每年只能用三分之二的收入来生活,还不能出啥事…… 假如选择购买人寿保险,只需储蓄百分之二十的收入,将百分之八十的收入用于生活,不光生活比自己储蓄会好很多;没事发生实现轻松养老目的,万一有事发生,自己没领到钱,无论存了多少,保险公司都会将约定的三十万给他最爱的人,彰显人性的关怀。如若失能“躺下了”自己也会享受到约定的钱,不给家人负担不说,这就是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对自己至少十年生命经济价值的认同(活着十年就应有三十万收入)。 当然这仅仅是举例哈!一个简单的特例。

5,中国人寿保险福满一生怎么样

4月初,央行又宣布加息。这是今年第二次加息了,加息对老百姓的理财生活产生了影响,促使分红保险热销。然而,面对市场上各种各样的分红险,不少消费者“犯愁”。这款产品是由我国寿险行业的“领头羊”中国人寿推出的,是诞生于加息政策预期走高背景下的新产品,一经上市就受到各方的热烈追捧。大家都说没有最好的产品,只有最合适的产品。那么,“福满一生”到底适合哪些人呢?首先,这款产品投保范围非常广泛,出生28日以上、5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一直保到75周岁。另外,该产品缴费非常简单,可选择5年或10年。说起这款产品的特点,可以用“四金一特”来概况。所谓“四金”为:关爱金、福寿金、满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所谓“一特”为特别生存金。特别生存金是合同生效后,从初次缴费到福寿金领取日前,每年被保险人可以领取首次交纳保费的1%。这是其他分红产品所没有的。其实,这款分红险充分考虑了通胀的原因,既可以为孩子储备教育、婚嫁费用,又可以保证父母自身退休以后的生活品质,还为财富人士传承家产、私营业主保障员工福利提供新途径。我要着重说明的是,对于中年人来说,“福满一生”是最忠诚的伴侣。目前,我国社保制度尚不能为四十出头的中年人提供充足的养老保障,“福满一生”可以保证退休以后,这一人群还能享受到衣食无忧的生活。其高达10倍再加上所交保费的意外身故保障,可以免除人生奋斗的后顾之忧,攻守兼备。假如一位45岁的先生为自己投保,他选择保额50万元,10年交费,年交保费269300元,约定从55岁开始领取福寿金。那么,他会有哪些保险收益呢?首先,在55岁以前每年领取2693元特别生存金和5万元关爱金;55岁至74岁每年可以领取10万元福寿金;75周岁,一次性领取50万元期满祝寿金。另外,他在保险期间还可以享受分红。如果选择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让钱生钱,经过数年积累后收益将会更加可观。还有,“福满一生”拥有保单借款功能,当李先生急需用钱时,可以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获得急用现金,高额保障依然有效。45岁,正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收入和责任都处于高峰。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他应当为自己构筑充分的保障。高达500万元再加上所交保费的意外身故保障,回归了保险的本义,构筑人生关键期的高保障,是同类产品所没有的。“福满一生”可以让私营企业主从容经营。对于企业主来说,留住员工最好的手段无疑是让他吃“定心丸”。例如,某外贸企业张总,计划给企业中层(30岁男性)购买“福满一生”,每人年交2万元,10年交费,55周岁开始领取福寿金。那么,在55周岁前,每年每人可以领取200元特别生存金及3556.8元年度关爱金;55岁至74周岁前每年领取7113.6元福寿金;75周岁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35568元,还可以享受分红。“福满一生”的高保障金让员工无后顾之忧,高返还金让员工更从容地关爱家人,高福寿金让员工更忠诚。由以上两个示例可见,“福满一生”不仅保单生效就可领取首年年金,回报从第一年一直到75周岁,而且又兼具安全、增值、保障的特点,能满足不同理财需求,受到深圳市民的青睐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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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第四条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第五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特别生存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二、关爱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三、福寿金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四、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五、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费有点高,只有到领取年龄才能领钱
我买了,不好。你算算就知道了。它所说的这金那金的,数额加起来还不如银行存款利息高。即便出了险,赔偿金少的可怜,不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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