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咨询公司注册条件,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整理 编辑:大钱队理财 2023-06-02 04: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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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保险法》第七十一条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七十二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七十三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是,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第七十七条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如何注册保险咨询公司
注册公司的流程:1、工商局核名称(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5个工作日)。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7-10个工作日)。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3-5个工作日)。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3个工作日)。6、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最少5个工作日。注册公司的流程: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一般5个工作日)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7-10个工作日)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5个工作日)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3个工作日)6、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最少5个工作日。
4,注册保险中介机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注册保险中介机构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审批。 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设立审批。 1.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监会相关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拥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9.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四)外资保险代理公司设立审批。 允许香港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保险代理业务10年以上; 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平均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 3.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
5,保险代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申报材料:1、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2、《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简历,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等;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等;9、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10、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11、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2、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13、住所或者营业场所证明文件;14、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审查原则及标准:1、保险代理机构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3、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4、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在2人以上,并不得低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固定的、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8、至少取得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9、拟设立的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且其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审查期限: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注意事项:1、申请参加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考试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或者宣布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1年内不得参加考试:2、参加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1)考试作弊;(2)扰乱考场秩序等违反考场纪律的;(3)其他作弊行为。3、持有人遗失《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5、所在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考试。保险代理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 办事条件(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审批。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2.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的最低限额。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4.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设立审批。1.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2.注册资本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监会相关规定的最低限额。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8.拥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9.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四)外资保险代理公司设立审批。允许香港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经营保险代理业务10年以上;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平均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3.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允许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省(含深圳)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经营区域未广东省(含深圳),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香港经营保险经纪业务10年以上;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年均保险经纪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提出申请上一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3.提出申请前3年无严重违规和受处罚记录;4.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时间1年以上。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机关、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此外,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主义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2.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所认缴的股本总额,也是保险代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各国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一般都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我国2004年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保险代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但2009年新颁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则提高了注册资本额度,其第7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本都应该是实缴货币资本。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它由发起人股东制定,规范了公司设立的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权利行使方式等基本问题,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章程。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代理业的社会影响很大,保险代理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为了保障保险代理公司的顺利运营,也需要经营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保险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保险法》第121条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第20、21条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三)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健全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决策机构,对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三个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有助于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依法独立地开展保险业务。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住所是指公司的决策机构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中心场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确定公司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准据法、送达地址的基本依据。保险代理公司要想顺利地开展活动,也必须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条件。7.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软硬件设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注册公司,顶呱呱,一站式商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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