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个人贷款条件,工行个人经营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整理 编辑:大钱队理财 2023-05-20 1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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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行个人经营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我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或持有营运证、商户经营证、摊位证等经营证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经营资质证明。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我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6.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7.借款人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8.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情况您可以与贷款行详细咨询。我行个人质押贷款具备循环贷款功能:一次质押,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并可通过商户pos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实现贷款的自助发放。
2,工行个人贷款条件有哪些
工行个人贷款,工行个人信用贷款: 一、贷款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 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 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 5、愿意履行贷款合同的全部条款;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要有抵押,但是每个地方标准不一样,比如我们这只能用商用房(门面房)抵押,有的地方可以用住房抵押,其次就是要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抵押物(房产证和土地证)证明。首先去银行申请贷款,带上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抵押物(房产证和土地证)证明(第三方抵押物也可以)。银行信贷员认定可以的话,就可以了,填写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利率,看你贷几年,然后按国家规定的利率上浮30%。(每个地方也不一样)。 提前还款是可以的,不扣费用。 
3,工商银行个人贷款条件
工行最常用的两种个人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 一、质押物范围 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我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目前我行尚未与任何一家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因此他行储蓄存单(折)暂不能在我行办理质押贷款)。 二、借款人的条件 1、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贷款综合账户; 5、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四、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最低5000元,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质物金额的90%。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额不得超过授权限额。其中,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每笔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0元,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个人房产抵押综合消费贷款 一、借款人条件 1、23周岁(含)至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本市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有固定住所; 3、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本人或家庭月收入不足5000元的(含),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其月收入的50%; 5、月收入高于5000元的,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其月收入的70%; 6、能够以合法有效的房屋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7、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遵纪守法,没有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 9、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需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与其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时,提供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A、北京市城镇居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借款人配偶与其在同一户口的,无需提供结婚证,只需提供共同户口簿); B、外地在京人员: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结婚证(借款人配偶与其在同一户口的,无需提供结婚证,只需提供共同户口簿)。 3、收入证明或者在职证明; 4、居住地址证明(可以是借款人居住地社区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我行签发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复印件; 6、房屋权属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若申请人以他人房屋(仅限于父母子女之间且父母、子女都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抵押,需提供权属人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公证文件。 7、抵押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 商品房: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有)③房地产卖契、④购房发票、⑤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条中第①项资料申请人必须提供,第②项资料合作中介机构将根据抵押房屋的具体情况,向申请人建议是否提供分户的土地使用证或是开发商大土地使用证,第③④⑤项于抵押房屋不需要评估时提供。 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有)、③房地产卖契、④购房发票(如有)、⑤房屋买卖合同。抵押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的,必须提供本条中①项资料,抵押房屋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必须提供本条中①⑤项资料。其他资料贷款行可酌情要求提供。 三、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房产必须产权明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且成建年限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高档公寓、别墅、底商、写字楼或商住两用房屋; 2、商品房、已购经济适用房。已购经济适用房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本市城镇职工按照高于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3、已购公有住房。指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方法)购买的公有住房;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5-08 13:32 4、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应当视为已购公有住房。 四、贷款期限及额度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贷款本息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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