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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储备物资也符合存货准则的条件吗

一、“储备物资是无形资产核算的内容”的说法是错误的。储备物资属于非流动资产。二、说明:1、《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二条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很显然储备物资是有实物形态的,非无形资产。2、《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主体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1)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变现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2)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公共基础设施、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2、《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三条规定: 储备物资、收储土地等,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周转材料”、“代理业务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也符合存货准则的条件吗

2,库存和存货之间的不同

库存,是仓库中实际储存的货物。可以分两类:一类是生产库存,即直接消耗物资的基层企业、事业的库存物资,它是为了保证企业、事业单位所消耗的物资能够不间断地供应而储存的;一类是流通库存,即生产企业的成品库存,生产主管部门的库存和各级物资主管部门的库存。此外,还有特殊形式的国家储备物资,它们主要是为了保证及时、齐备地将物资供应或销售给基层企业、事业单位的供销库存。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销售,如企业的产成品、商品等;还是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如原材料等。
库存商品是存货的一种,对于会计主体自己来说,用于销售的就是“库存商品”(注意商品两个字)。用于加工生产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等则和库存商品一样都属于存货,只是他们的持有不是为了出售,所以不用原料商品、包装物商品等字样表示。 库存商品仅指已经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即存货包括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生产成本等
存货概念大于库存存货就是存货类资产的意思,包含原材料,在产品(生产成本),半成品,产成品,周转物资等。库存只指仓库里的物资;调出仓库进入产线的如原材料,半成品等就不属于库存。

库存和存货之间的不同

3,政府储备物资就是存货对吗

政府储备物资不是存货。政府储备物资和存货的区别如下:1、监管部门不一样政府储备物资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存货从金融市场拆借(短期)资金不涉及信贷规模问题, 而但涉及公众存款的资金或信用,因此租赁交易额(为了防止短期资金长用带来的系统风险)要纳入信贷规模严格管理。从而把租赁公司作为放款部门监管。2、服务对象不同政府储备物资主要适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日常消费支付与转账。客户可以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完成实时查询、转账、网上支付和汇款功能。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的出现,标志着银行的业务触角直接伸展到个人客户的家庭PC桌面上.方便使用,真正体现了家庭银行的风采。存货主要针对企业与政府部门等企事业客户。企事业组织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实时了解企业财务运作情况,及时在组织内部调配资金,轻松处理大批量的网上支付和工资发放业务,并可处理信用证相关业务。3、作用不同政府储备物资主要是用来存钱、取钱、转账的公司账户;而海报用来办理包括提现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等在内一切符合法律法规的结算,而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一般的结算业务,不能提取现金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4、性质不同政府储备物资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存货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资金,但是取出资金必须通过公司转账支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然后再通过公司现金支票支取。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搜狗百科-存货
是的。可以应付天灾人祸,如地震;可以应对国际价格短期内高走的损失;可以打压国内物价炒作哄抬的高价;可以应对外敌入侵以不时之需;可以树立友好国家形象,援助贫困或受灾国家及地区。
政府部门储备物资,就是来应急及其紧急情况使用的,是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启动应急物资,来满足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政府储备物资就是存货对吗

4,低值易耗品属于存货吗

  低值易耗品属于存货范围   存货范围的确认,应以企业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法定所有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尚未远离企业,也不应包括在本企业存货范围之内。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的规定,存货在企业的不同生产过程和阶段中具有不同的实物形态。即:存货,包括下列有形资产:(1)在正常的营业过程中置存以便出售的;(2)为了出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3)为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消耗的。   在正常的营业过程中置存以便出售的存货,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待销售的各种资产,如:库存产成品、库存商品等。但特种储备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不属于存货范围。为了出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存货,指处于生产加工中的资产,如在产品、半成品等。为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消耗的存货,指为产品生产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如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为生产产品服务的其他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值得注意的是,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具有存货的某些特征,但他们并不处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不属于为生产产品而储备的资产,也不包括在存货范围之内。   关于存货的范围需要说明以下几点以引起注意:第一,关于代销商品的归属。代销商品(也称为托销商品)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其销售商品。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来分析,代销商品在售出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只是代对方销售商品,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企业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同时,与受托代销商品对应的代销商品款作为一项负债反映。   第二,关于在途商品的处理。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如已收到货款等),而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而不应再作为销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收到商品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购货方应作为其存货处理;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如已付款等)而尚未到达人库的在途商品,购货方应将其作为存货处理。   第三,关于购货约定问题。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由于企业并没有实际的购货行为发生,因此,不作为企业的存货,也不确认有关的负债和费用。

5,存货的分类

1.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特准储备物资的专门用途一般是指国家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特殊需要。 2.特准储备物资: 它不占用企业的资金,亦不属于企业的存货。平时企业无权动用,只有当发生战争或灾荒时,企业才能按国家的命令调拨。 . “特准储备物资”账户用于核算有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主要是商业企业)中,特准储备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特准储备物资”账户下,应按特准储备物资的品种、规格设置明细账户。 3.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存货有原材料、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等
委托代销商品是属于存货,你的理解有点问题,委托代销是委托方的存货,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你所说的“为企业所持有的”是哪本书上的定义,有点问题,不负责任啊。存货是资产的一种,只要为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且其相关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等都属于存货。甚至在途物资等都算。具体你可以认真阅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相关指南和解释。我也在学会计,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加油!
存货应作以下分类:(1)商品。(2)产成品。(3)自制半成品、在产品。(4)材料。(5)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不同行业企业,存货的内容和分类有所不同:在制造业企业,存货主要分类为: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在建筑施工企业,存货主要分类为: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建工程。以及所属工业企业的产品、库存产成品等。在商品流通企业,存货主要分类为:商品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色装物等。扩展资料:存货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⑴存货是有形资产,这一点有别于无形资产。⑵存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在企业中,存货经常处于不断销售、耗用、购买、或重置中,具有较快的变现能力和明显的流动性。⑶存货具有时效性和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下,存货能够规律地转换为货币资产或其他资产,但长期不能耗用的存货就有可能变为积压物资或降价销售,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存货发生部分减值):⑴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⑵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⑶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⑷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⑸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存货的分类
什么是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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