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业务条例,我国现行的储蓄管理条例是哪一年颁布的至今是否修订过最新
来源:整理 编辑:大钱队理财 2023-05-08 1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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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现行的储蓄管理条例是哪一年颁布的至今是否修订过最新
储蓄管理条例1992年12月11日由国务院颁布,至今没有修订过。 人民银行在1993年1月12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对一些条款进行了细化说明。
2,邮政储蓄业务规程
不管是哪一年的存单进行挂失都必须办理挂失后给用户一联!(挂失可以代办,解挂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解挂失后必须将挂失的用户联交回银行,而且需本人办理!如果客户联搞掉可以到挂失业务办理的网点进行再挂失!当时办理挂失时申请挂失联是给储户一联,挂失结清时必须出具该申请挂失,领取挂失的存款时如超过五万元必须有储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商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这是我国银行办理存款的基本原则,在《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浦发银行星期天的上班时间几点到几点
浦发银行星期天上班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其中自助银行是全天24小时营业的。各大银行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下午 17:00。节假日: 上午: 9:30---下午 16: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93年1月9日开业、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扩展资料:储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储蓄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所属的储蓄机构及其储蓄业务,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家的储蓄政策,对其所属储蓄机构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第十二条:储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第十三条:各储蓄机构必须保证储蓄存款的支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储蓄存款的提取。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储蓄管理条例除了国家法定假日,周末银行都是上班的。但是部分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只办理个人业务,并且下班的时间将会相对提前。其中自助银行是全天24小时营业的。一般网点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或9:00)至下午17:30(或16: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对公业务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双休日不办理对公业务。具体到某一家网点,可以先打95533询问网点电话,再具体咨询。浦发银行周六周日上班时间是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不提供对公业务的办理。除法定节日 都上班, 一年四季时间表不变。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下午 17:00节假日: 上午: 9:30---下午 16: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93年1月9日开业、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600000)的国有控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我在互联网上查询的情况,浦发银行星期日的办公时间可能为早上9::00到下午4:00营业。我不了解您所在的城市,各个城市的银行分支机构的办公时间可能有小幅调整,但调整幅度可能很小。浦发银行在星期天,只办理私人业务,不办理对公业务。浦发银行在五一劳动节的三天假期中,均照常营业。
5,储蓄存款的业务包括
是考试用的吧?下面就是:特点:1、储蓄的特点:风险小、方式期限灵活多样、简单方便、收益相对较低。正是储蓄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储蓄是最普通和最常用的理财手段。 2、储蓄的种类:人民币储蓄按存款期限不同通常分为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两大类,定期储蓄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和通知存款。 3、一些大家较不熟悉的储蓄品种特点: 零存整取:约定存期、每月按固定金额存款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可在次月补齐;存本取息: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分次取息,到期一次支取本金;定活两便:存期不定,可随时支取,利率随存期长短而变动,介于活期和定期之间;通知存款:存期不定,支取时事先通知银行,起存金额为一千元,可分一次或多次支取,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同期限的利率档次打六折计息; ------------------------------------------------------------------------主要业务:负债业务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其全部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吸收的外来资金两部分。自有资金包括成立时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股本以及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这部分也称为权益资本。外来资金的形成渠道主要是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从同业拆借市场拆借、发行金融债券、从国际货币市场借款等,其中又以吸收存款为主。(1)吸收存款。吸收存款是指银行接受存款人存人的货币资金,存款人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业务,它是银行组织资金来源的主要业务。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业务可以有多种划分,常用的分类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存款业务创新(如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等。(2)借款业务。除吸收存款业务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借人款项,以补充存款来源的不足,特别是短期内银行头寸的不足。商业银行的借款业务主要有:再贴现或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国际货币市场借款,结算过程中的短期资金占用等。2.资产业务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将所聚集的货币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获得收益的主要业务活动。对于所聚集的资金,除了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以应付客户提存外,其余部分主要是以票据贴现、贷款和证券投资等方式加以运用。(1)票据贴现。贴现在西方商业银行的最初发展阶段是最重要的资产业务,现在仍占重要比重。其内容是银行应客户要求,买进未到付款日期的票据。办理贴现业务时,银行向客户收取一定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或折扣。贴现业务形式上是票据的买卖,实际上是信用业务,即银行通过贴现间接贷款给票据持有人。(2)贷款业务。贷款是指银行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给客户并约定归还期限的业务。贷款业务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一般排在首位。按不同的标准划分,贷款有很多种类。第一,按归还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即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中期贷款,即期限在1~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即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第二,按贷款条件划分,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指以特定的抵押品作为担保的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第三,按用途划分,可分为资本贷款、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资本贷款,指以设备的更新改造或增添固定资产等为目的的贷款,属于投资性质的贷款;商业贷款,指以企业原材料的购进以及商品交易等为目的的贷款,属于生产或经营周转性质的贷款;消费贷款,指向以消费为目的的个人发放的贷款。(3)投资业务。银行的投资业务主要是银行以其资金作为投资而持有各种有价证券的业务活动。为防范银行风险,金融管理当局对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范围一般都有限制性规定。许多国家规定只允许做债券业务,而不允许做股票买卖,或者允许银行以其自有资金和盈余的很小比例投资于此。在实行全能制银行制度的国家中,虽然对银行介入股市没有严格规定,但不少国家在投资数量上也有限制性规定。3.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使用自己的资金而为客户办理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作为“支付中介”而提供的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也称为无风险业务。(1)结算业务。结算有两种形式:一是现金结算,二是转账结算。银行提供的结算业务,主要是指转账结算。转账结算又称为非现金结算,是商业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从而完成货币收付,并向委托人收取结算手续费的业务。(2)信托业务。信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的信托部门接受客户的委托,代替委托单位或个人经营、管理或处理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3)租赁业务。商业银行的租赁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出租人,向客户提供租赁形式的业务,包括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4)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为办理一些双方议定的经济事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如商业银行受财政部门的委托,代理发行和兑付国债等。(5)咨询业务。银行凭借自身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向客户提供市场变化情况、利率及汇率变化趋势等各种经济信息,为顾客作经济预测、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企业财务状况分析等服务。这是教科书上的说法。在中国,活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基本上是一回事。活期存款可以用来消费(比如银行发行的借记卡),而储蓄存款只能存取款,不能用作其他用途。以前在中国,只有一种活期账户,前几年人民银行发文,把活期账户分为结算账户和储蓄账户,其中结算账户就是“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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