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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没有建立美国是在什么时候建立的存款保险

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但是已经策划了好长时间,美国是在20世纪30代初建立起的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没有建立美国是在什么时候建立的存款保险

2,电大货币银行离线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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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年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现状

《存款保险条例》与银行公司治理和存款人保护法律关系、与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与问题银行处理和银行市场退出法律体系三者均有的协调问题。2014年11月27日下午5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共有23条,准备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其中规定,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保费由银行交纳保费。《存款保险条例》最终于2015年2月17日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意义·;存款保险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有偿的,即只有在投保银行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后,才能得到保险人的资金援助,或倒闭时存款人才能得到赔偿;另一方面又是互助的。即存款保险是众多的投保银行互助共济实现的,如果只有少数银行投保,则保险基金规模小,难以承担银行破产时对存款人给予赔偿的责任。时期的有限性存款保险只对在保险有效期间倒闭银行存款给予赔偿,而未参加存款保险,或已终止保险关系的银行的存款一般不受保护。结果的损益性存款保险是保险机构向存款人提供的一种经济保障,一旦投保银行倒闭,存款人要向保险人索赔,其结果可能与向该投保银行收取的保险费差距很大。因此,存款保险公司必须通过科学的精算法则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合理的保障率,使得存款保险公司有能力担负存款赔付的责任。[23] 机构的垄断性无论是官方的、民间的,还是合办的存款保险都不同于商业保障公司的服务,其经营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通过存款保护建立一种保障机制,提高存款人对银行业的信心。因此,存款保险机构一般具有垄断性

2015年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现状

4,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行得通么

中国计划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朝着更全面地废除利率管制又迈进了一步,同时也意味着在更为市场导向化的经济中,银行倒闭是被允许的。  存款保险制度符合中国国情  酝酿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渐行渐近。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由人民银行起草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勾勒出了中国存保制度的大致轮廓。有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首先是参与机构范围。《意见稿》要求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存款吸收业务的金融机构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均需加入存款保险。  其次是有限保险,这也是国际实践的主流模式。有限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只对部分类型的存款账户提供保障,在《意见稿》中,金融同业存款以及其他一些特定存款不在保险范围;二是只对限额以下的账户提供全额保障,限额以上部分的偿付,主要来自清算财产。目前《意见稿》规定的偿付限额为50万人民币。  第三是存保制度的组织形式。目前采取了操作上更为易行,也更简单的存款保险基金,而非常见的独立法人模式。  第四是保险费率的确定。《意见稿》提到,存保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两部分组成构成,根据国际实践,风险差别费率将根据投保机构经营状况和风险大小而有所差异。尽管《意见稿》并未列出具体的费率,但从其附件《存款保险知识专家问答》中的描述“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机构收取保费,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水平和现行水平”,估计不会超过万分之五。  总体上看,《意见稿》综合参考了各国实践经验,是一个相对折中,并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案。作为一项涉及基本风险制度重大的改革,显性存保制度的建立将对中国金融业产生深远的影响,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推动金融风险的显性化,为进一步的利率市场化创造条件。相对于之前长期存在的隐性担保,显性存保制度最重要的意义,不在于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定性,而在于将隐形的风险显性化,以提高经济主体对金融风险的认知,以及对风险的准确定价和配置。在利率市场化加速的时期,这点尤其重要。否则,经济主体忽视风险而只关注收益的结果,只会造成严重的风险错配,并在长期内积累更大的系统性风险。  第二,建立和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推进银行业市场化改革。通过抑制银行风险的外溢,存保制度为问题银行的破产处置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因此,存款保险制度通常也是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银行体系的竞争效率,以及降低银行准入门槛、推动民营银行发展等市场化改革,有着深远的意义。  第三、对银行经营而言,存保制度有以下几方面影响。其一,保费缴纳在短期内会给银行带来一定的成本,不过,从《意见稿》的文字推断其初始水平较低,对银行盈利能力的直接影响应该有限;其二,差别费率的设置,对银行可以形成正向的激励。但在短期内可能会加重经营不善的银行的成本,并进而导致存款结构以及银行相关业务的调整;第三,在长期内,当公众充分认识并接受存保制度之后,中小银行相对于大银行的声誉劣势有可能得到改善,有助于中小银行的竞争与发展。  第四,对广大储户而言,存保制度几乎没有直接影响。考虑到《意见稿》规定的受保障的账户类型较广,个人和企业存款都在覆盖范围。而在保障金额方面,按人民银行的估算,50万的保障限额已覆盖了99.5%以上的账户。这一金额,如果按家庭来匡算,其可以覆盖的范围应会更广,不受保障的风险很低。而从长远看,在存保制度推出之后,利率市场化的最终完成,将会给储户带来更多、收益更高的选择。  当然,作为一项涉及整个行业的基础性改革,从《意见稿》的出台到存保制度的正式实施,还有许多相关工作有待完成。在此过程中,需要保持密切关注,并在政策上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预案,以确保实现该制度的平稳推进和有效运行。

5,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怎么写啊题目是论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XXXX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设计(论文)名称 设计(论文)类型 指导教师 学生 姓名 学号 学院、专业、班级 一、选题依据:(简述研究现状或生产需求情况,说明该设计(论文)目的意义。) 二、设计(论文研究)思路及工作方法 三、设计(论文研究)任务完成的阶段内容及时间安排 1.选题,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2008年11月5日-12月28日 2.继续进行文献、实践材料搜集 2008年12月29日-2009年3月20日 3.撰 写 论 文 2009年3月21日-5月31日 4.完成答辩准备及答辩 2009年6月1日—6月20日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审核意见 难度 分量 综合训练程度 教研室主任: 年 月 日 设计(论文)类型:A—理论研究;B—应用研究;C—软件设计;D-其它等。
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参保银行会倾向于承担更大的经营风险;社会公众放松对银行的监督,弱化银行的市场约束;逆向选择使经营稳健的银行在竞争中受到损害,不利于优胜劣汰;降低存款保险机构迅速关闭破产银行的能力,最终增加纳税人的负担。由此可见,一方面存款保险减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银行挤提的概率,增强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存款保险本身存在的道德风险又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积累。 由于存款保险中道德风险的存在,有学者对其存在价值提出了尖锐的批评,甚至主张取消该制度。然而,我们应该看到,道德风险并不是存款保险制度所特有的,而是先于存款保险而存在于银行机制之中的。道德风险是由于银行业本身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以及有限责任制度而内生于银行的运行之中的,存款保险只是由于弱化了各方的监督激励而加剧了银行本身就有的道德风险。 任何保险行业都存在道德风险问题,但保险业并未因此在市场上消失。存款保险制度起到的作用与道德风险可能引起的负面效应相比较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利大于弊。问题的关键是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将其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综合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道德风险的防范可以设置如下几道防线: 1.建立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体系。在银行机构的设置上做到决策机构、实施机构、监督机构的分离与相互制约,制定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投资行为纪律化。确保银行业务能根据银行董事会制定的政策以谨慎方式经营,只有经过适当的授权方可进行交易,资产得到保护而负债受到控制,会计及其它记录能提供全面、准确和及时的信息,而且管理层能够发现、评估、管理和控制业务的风险。这是银行稳健经营、防止过度追求风险收益的有效保证,因此可以作为防范与控制道德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2.良好的制度设计。建立合理的保险范围和较低的保险额度,将国内银行在海外分支机构和外国银行在本国的分支机构排除在外,存款保险范围尽量限于个人和非赢利组织的存款;风险差别费率制度,成员银行根据自身不同的风险等级,交纳不同的保费,对有较高资本充足率和较高监管评级的银行收取较低的保费率,使其风险预期收益相匹配,从而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约束银行的风险行为,督促银行审慎经营;采用限额赔付制度,使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损失,提高存款人的风险意识,增强存款人对银行行为的监督;实行强制存款保险,规定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参加存款保险,以防止逆向选择问题。 3.市场约束机制。道德风险可以通过银行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来减弱。提高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使存款人认识到存款保险制度是减少银行的经营风险,防止银行倒闭,而不是“保证”银行不倒闭,使存款人对银行的监督加强,以保证金融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必须辅之以稳健的财务制度和行之有效的信息披露作为强有力的支撑,要做到产权明晰、竞争有序、法律规范、风险理念。允许破产、适时退出机制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前提条件,发展和完善多元化金融体系,努力培育中小型金融机构,创造公平有序的金融环境。提高存款保险制度的透明度,督促银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监管机构应要求银行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披露自身的资本水平、风险程度和经营状况等应公开的信息,以便公众做出判断和选择,让银行直接面对市场的压力和监督,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营水平以赢得竞争优势。 4.严格的银行监管体系。监管机构要掌握银行准确而及时的信息以便在必要时采取立即纠正措施和有效迅速干预,这些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提交的报告和现场检查,但监管机构也应注意市场暗示的银行状况,密切监测银行。同时尽可能的传播它所拥有的信息,通过市场约束银行系统的稳定。监管机构和存款保险机构之间应及时、充分的沟通有关信息,通过监管合作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共同加强对银行的风险控制、查险补漏。在加强外部监管的同时,完善内部监管。银行应建立内部监控制度,在内部审计和有效稽核双重保障的基础上,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来自金融监管当局的、外部审计部门的以及来自交易对手甚至普通债权人的监督。

文章TAG:存款保险制度在国内外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没有建立美国是在什么时候建立的存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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