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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平安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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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保险公司都有推出过某某平安险,如某某旅行平安险,只是某个公司某个险种的名字中带有平安二字,并无实际意义。这样取名的险种多以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居多。当然,我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意思,如果说平安险的概念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那就是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你的问题了,这样回答是再正确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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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保理支付 求解 不太理解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 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简单来讲吧,就是类似于票据贴现,把票据卖给保理商,让保理商去向付款方收款,中间收取一定费用,从而减少收款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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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经济法 名词解释 还价

还价(counter-offer)又称还盘,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还盘只有受盘人才可以做出,其他人做出无效。 还盘(counter offer ) ,交易方式之一,即接盘人对所接发盘表示接受,但对其内容提出更改的行为。还盘实质上构成对原发盘的某种程度的拒绝,也是接盘人以发盘人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因此 ,一经还盘,原发盘即失效,新发盘取代它成为交易谈判的基础。如果另一方对还盘内容不同意,还可以进行反还盘(或称再还盘)。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还盘的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对双方同意的交易条件毋需重复。在国际贸易中,往往经过多次的还盘、反还盘,才最终达成协议。    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就构成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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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全的国际保理有哪四种功能

1.根据单证的性质划分: 1)金融单证:用以取得款项的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 2)商业单证:发票、运输单据、货权凭证或其他类似单据以及任何非金融单据。 2.根据单证的用途划分: 1)资金单证:汇票、本票 、支票等信用工具。 2)商业单证:出口商出具的单据,有很多种类,如商业发票、形式发票、装箱单、重量单等。 3)货运单证:各种方式运输单据的统称,除包括海运提单、海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等外,还包括报关单、报检单以及托运单。 4)官方单证:官方出具的单据和证明。如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原产地证明书、检验检疫证等。 5)附属单证:包括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舱证明等。 3.根据贸易双方涉及的单证划分: 1)进口单证:进口国的企业或有关部门涉及的单证,如进口许可证、信用证、进口报关单、成交合同等。 2)出口单证:出口国的企业或有关部门涉及的单证,如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包装单据、出口货运单据、商业发票、保险单、汇票、检验检疫证、产地证等。 是这个吗?
working capital financing, credit risk protection, accounts receivable and bookkeeping collection services.

5,商业托收汇付信用证与国际保理之间的法律区别

汇付,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托收 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付款人是根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委托人能否收到货款,完全视进口人的信誉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担责任。国际保理业务(factoring), 是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适用于记帐赊销(O/A)、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D /P)等非信用证交易结算方式。保理与其他三种结算方式最根本的区别是在于,保理这种融资方式是对于应收账款的买断。
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中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的操作方法、特征和优缺点。 一、汇付(remittance)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汇付、托收、信用证。汇付是款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汇付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汇付方式有三种,即信汇、电汇、票汇。 二、托收(colletion) 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进口地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方式。 (1)托收的种类。 付款交单(d/p),付款交单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承税交单(d/a)。 (2)托收的当事人和一般程序。 托收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填写托收书、交银行托收、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进口商付款、代收银行将货款转托收行、托收银行将货款转给出口商。 (3)托收的特点。 (4)托收的国际惯例。 (5)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问题。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一旦进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进口商的经营作风、信用, 严格控制使用。 三、托收保付代理(factoring)方式 托收保付代理业务是代理债务的业务。出口商采用托收保付就是把公司的贸易“债权”出售给金融机构,此种业务称“转移出口融资风险”业务。承担此项业务的公司,国际上称托收保付代理公司。 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1)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l/c)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2)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以合同为基础,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一经开出不受合同约束,信用证严格按单证办事,要求“严格相符”原则。 (3)信用证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 (4)信用证支付程序。 进口商申请开证,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通知行转交信用证,出口商审查信用证,出口商发货,议付行垫付货款,开证行付款,进口商付款。 (5)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信用证无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信用证的种类,不可撤销、即期或远期、保兑、可转让不可转让等;信用证条款,汇票种类、汇票付款人;信用证的要求,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货币要求,货币名称、金额;运输要求,装运期、有效期、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转船等;支付单据要求,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保险条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证的种类。 不可撤消信用证、跟单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有无追索权信用证、即期信用证或远期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 (7)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五、银行保证函 (1)进出口贸易银行保证函。 (2)货款银行保证函。 汇票的性质是属于一种逆汇,逆汇是和顺汇相对而言的。所谓顺汇是指支付凭证与资金流向一致的叫做顺汇。逆汇是指支付凭证与资金流向相反的叫做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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