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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与车辆保险与理赔的法律咨询

他们是按合同上的车来赔偿的,所以说理论上保险公司是应该赔偿的。

关与车辆保险与理赔的法律咨询

2,想找一个保险理赔的律师 咨询打官司

最好把情况简单说一下,并介绍一下所在地区,有律师认为合适会联系你的。
如果你是上海地区的话可以去上海鼎立律师事务所看看

想找一个保险理赔的律师 咨询打官司

3,保险法律问题咨询

保险有保障范围和免赔条款犯罪枪毙不属于免赔,这种也属于身故,所以理论上可以理赔,如果理赔了,受益人自然可以享受保单利益如果没有理赔,那么因为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死亡而造成保险合同无法正常行使,合同自动终止,投保人可以按照保单价值取回费用至于最后到底能否理赔,需要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其被枪决的原因是否属于免赔条款
当然是,但是免责条款如果没有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该免责条款就无效,另外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与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也就是退保……1、不可能2、可以退保,只能退现金价值,不能退保费

保险法律问题咨询

4,保险赔付咨询

就您的问题,我分以下几个方面逐一解答: 1. 如果我三者买了20万,加上交强险总共可以赔32.2万吗,还是总共就只能赔20万?交强险是分项进行赔偿,部分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商业三者险按投保是保险金额来确定。 所以,楼主交强险总共可以赔32.2万只有极端情况如:A车(你的车)撞B车,造成B车人员残疾或死亡赔偿金大于11万元,又发生了大于1万元的医疗费用抢救费用,又造成B车车辆损失2000元以上。同时,除交强险赔偿12.2万元之外,B车还损失20万元以上的情况。才会出现32.2万元的赔付。 如果只是A车(你的车)撞B车(或其他财产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交强险最多2000元,三者险最多赔偿20万元,也就是最多20.2万元。 综上,你的提的问题各种情况都可能产生,主要是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2.三者险可以赔对方车辆损失,对方车辆驾驶员以及乘客也可以赔吗? 商业三者险的条款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只要你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事故责任,对方车辆驾驶员以及乘客遭受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和限额内进行赔偿的。 当然,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实务中有很多特殊情况,也有很多处理方式,以上情况为通常处理情况。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站内咨询。祝你好运!
不是,交强是分项赔付,有责事故:财产2000、医疗10000、死亡伤残11万;无责财产100、医疗1000、死亡伤残1.1万。不足部分由商业按责任比例赔付。所以商业三者险20万限额、单财产损失最高赔付20.2万。另商业三者险不会像交强一样分项限额赔付。
你买了交强险A公司的,保额为12.2万,又在B保险公司买了三责险,保额为20万。你问只能赔20万,是不是B公司回的话?你的保额上限是20万,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如果问的是总保额32.2万,只能赔20万,可以借鉴1楼的回答,这当中会剔除不计免赔的部分,还是按比例赔付,按比例计算后没有超过32.2万,那么计算的结果就是你所能获得的理赔额,20万。我想这样你该能明白了。
一、交强险和商业险分数不同的险种,理赔顺序为交强险赔偿限额超过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在商业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 。 二、如你所述,投保交强险且投保商业险三者险20万元限额的话,累计赔偿限额为32.2万元。 三、三者险赔偿对方的财产、人员,包括对方车辆损失、以及驾驶员和乘客,但以责任划分为限,同时减去对方承担部分以及保险的免赔部分。

5,保险赔偿以及律师咨询费用

1、投保时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病史,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并解除保险合同,因此保险公司所作出的结论是合法的;2、按你所说的,第二年就告诉业务员了,如果你有证明表明这一点的话,则视为已补充告知保险公司(所谓表见代理),保险公司没有作出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视为已认可该病史,以后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所谓弃权和禁止反言),至于业务员有没有向保险公司汇报属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由保险公司对业务员进行处罚;3、现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有书面证据(投保书)表明你岳母没有如实告知病史,而你方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后来已将病史告诉了业务员?且告诉时该业务员是否已离职?4、如果你方没有有力的证据表明已告知业务员的话,诉讼没有胜诉的可能;5、如果你方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已告知业务员,而保险公司并未及时作出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则现在保险公司应按条款正常赔偿,如果诉讼你方将胜诉获得保险金赔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决定是否追究业务员的责任。总之,最大的关键是在证据方面,如果你有证据的话,不请律师也能胜诉,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的话,建议不要去走诉讼的路子了,又花钱又花时间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补充:1、你所说的录音是可以做为证据的,证据效力相当较弱,但总比没有证据要强得多;2、录音一方面可以做为你们已经告知业务员的证据,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里面也有不利于你们的证据,比如说,你上面也提到了业务员说“如果以后患有其它疾病除脑出血保险公司还是会陪的”,那这个可以被视为业务员已经代替保险公司作出了脑出血责任免除的决定,而你们听到这个决定没有反对且继续交纳保险费,也可以认定你们同意这个决定了,现在被保险人是因为脑出血死亡的,那么保险公司仍然可以不赔的。3、本人支持你将录音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的理赔部,对于这些不良的业务员应该严厉打击,其实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对于这些不良业务员也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往往客户不能提供确切的证据所以也无法处罚,现在你有录音就是最好的处罚依据 ,强烈建议你将录音提供给保险公司理赔部(你如果不放心的话,你保留录音带原件,你复制一份交给保险公司);4、如果你有这份录音的话,我觉得和保险公司好好沟通,可以退还全额保险费;5、本人不建议你将录音中业务员的那句话删掉,因为按我国法律规定,你修改了录音带以后是可以鉴定出来的,这份证据就作废了,是无效证据了,而且可以追究你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的责任。
你的情况实际上是这样的第一 你肯定是投保时候没有如实告知!可能是销售员,或者是其他问题,免体检不表示对健康无要求,3年前有过手术,在投保单上明显会有这个健康调查,5年内是否接受过手术治疗等,而你肯定是填选了没有,这个保险公司会有复印存根的,你必输无疑。第二 当你告知保险销售人员的时候,销售人员的话,实质是欺骗你,他并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因为合同任何变更都会有书面通知给你,就想他承诺的东西,都要书面的才是真的。你可以找专业律师去打,但是我个人观点你是无可能胜诉的。保险讲的是最大诚信原则,你在投保的时候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而你第二年所谓的如实告知并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你有告知。当然你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告业务员
律师费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相同,交通事故赔偿一般都会根据起诉的标的额来确定律师代理费。你可以去律师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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