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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赖欠货款 2万 我该怎么办

只能先找本人协商,协商不同只能到法院起诉。
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对他发限制高消费
弄死他。
报警,用法律威胁他

老赖欠货款 2万 我该怎么办

2,被告欠我2万元钱前期法律程序已经走完现在我已经在法院对

法院的强制执行是受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科的监督的,如果法院执行不力或者怠于执行,可以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科申请监督。
还不是只有每年都对被执行人拘留十五天!!
你好!对方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的,可申请法院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不准购买高铁动车飞机票,不能贷款等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的是财产,为什么会拘留被告?若有财产可执行应该凭判决书请法院执行厅执行,财产扣押或拍卖

被告欠我2万元钱前期法律程序已经走完现在我已经在法院对

3,欠租金6万被强制执行但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租金6万被强制执行但无力偿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诉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根据以上规定,你可以请求法院随时关注赔偿义务人的收入情况,可以协助观察,一旦有经济收入即可以报告法院。但如你所要行动,不但不会解决问题,有时还是下不了台。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六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欠租金6万被强制执行但无力偿还怎么办

4,强制执行支付逾期及利息

一、执行款数额 1、物业服务费(本金):2226799.35元; 2、一审受理费29801元; 3、一审保全费:5000元; 4、一审被申请人承担部分计26953元; 5、二审被申请人承担(24614元已交) 二、执行款交纳情况 1、一审判决时间为2010年6月3日,二审判决生效日期:2010年9月19日,履行期届满之日为2010年9月29日。 2、2013年1月24日已交纳80万执行款; 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 2013年《民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民诉法意见》293、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29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2W+(6年*利息)=

5,法院违法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

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1.法院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房子是我的。 这个你放心,房屋已经被法院认可,属于你和你妻子合法夫妻共同财产,你的部分可以拍卖。2.没有经过我同意强行把房子上电视公开拍卖,我只欠别人13万,但我的房子值40多万。强制执行不需要被执行人同意,这是强制性的。另外,40万公开拍卖,价高者得,若拍卖超过40万,则扣除13万欠款,多余的还是归你3.我还有我的家人在其它地方没有任何住所。这个不是仅限于你个人,若你直系亲属(父母,女方父母)仍有固定居所的,可以判定你们仍然有安身之所,可以执行你们房屋。关于你补充:房屋被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你的部分,和你妻子是否同意无关。强制执行,是通过法律来强制对被执行人执行,不需要征得被执行人同意。房屋拍卖所得,假如40万,则一半属于你妻子,这部分无法执行,若这也被执行,你们可以控告,但是你的20万部分应当被执行。本案13万,超过20万,可以执行。最后,若觉得法院执行有问题,可以向上级主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决定。
当事人认为法院强制执行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  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如果房子不是你的,你也不用这么急吧。所以你不能要求法院证明房子是你的,如果真的不是你的,那和你就没什么关系了。2.强制执行当然不用经过你同意,不然就不叫强制了3.法院只是把你房子上的电视拍卖了(房子上的电视??),并没有拍卖你的整个房子.4.你的妻子作为案外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当然你作为被执行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会审查你们的异议是否成立。
1.法院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房子是我的。 这个你放心,房屋已经被法院认可,属于你和你妻子合法夫妻共同财产,你的部分可以拍卖。2.没有经过我同意强行把房子上电视公开拍卖,我只欠别人13万,但我的房子值40多万。强制执行不需要被执行人同意,这是强制性的。另外,40万公开拍卖,价高者得,若拍卖超过40万,则扣除13万欠款,多余的还是归你3.我还有我的家人在其它地方没有任何住所。这个不是仅限于你个人,若你直系亲属(父母,女方父母)仍有固定居所的,可以判定你们仍然有安身之所,可以执行你们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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