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保险公司的协议

哈哈哈哈!!!你心眼太多了;你太聪明了;签章,不管是签(盖)在哪一面都是有效的!你别忘了,协议是你与公司各执一份;他那份可以作假;你那一份他怎么去做假?除非你或者你的家里人,愿意配合公司。。。。。。
协议在签字、盖章后生效。所以你与保险公司的协议已经生效。以后在签订多页合同时,可以盖骑缝章。
很不正常!退保不需要注销保单,当时就可以办理退保的。你也可以拨打客服热线查询进度的。注意:合同生效以后有20天的犹豫期,这20天内退保是可以全额退款的。超过犹豫期就只能退现金价值了,这样会有很大损失。 很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喜欢这样拖着,拖到犹豫期以后,这样对客户极度不负责。
不是的,一般保险合同生成之后,正面打印出来的是您所购买的险种名称,多少份,具有以下哪些相应的保障功能等等,然后是一张利益分配表,这张利益分配表里有些学问,比如有些公司会把相应最高的利益分红显示在表格之上,而低分红收益则忽略;还有就是保单现金价值的忽略,那是扣除保障成本之后的一部分资金,要知道买保险就是买千家赔一家的,而这也是投保人最为关心和纠结的部分,所以有些保险公司将其忽略(正常),但表格下面会有一栏小字,就是说利益分红具有不确定性等等,以上指出的是投保过程中比较容易忽视的地方。再往下就是责任范围事项和责任免除事项,这个基本是没什么争议的,都基本是按照保监会的要求制定的,最后如果你的保险合同中含有附加医疗险种,则会有相应的就诊医院说明等等。 最后就是您的签字盖章栏,签字盖章之后就会在制定的生效日里生效,不指定的话有可能会即刻生效(根据各个保险公司系统操作流程决定)。所以您提到的正反面造假一事,基本上是不会出现的,因为纸质合同是一式两份,另外网上有备案,保监会都要核查的,如出现问题或者过失,当事人或保险公司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的。 所以在您签订合同时不要一味听保险代理人怎么说,而自己要仔细看看保险合同里所保的究竟是那些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0}

2,谁有社会保险代理协议书的范文

  委托代理社会保险协议书  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和委托代理社会保险单位  (以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受乙方委托,依据北京市颁布的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聘用人员代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2. 向乙方及时宣传北京市有关人事劳动政策的规定并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3. 不负责乙方委托代理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二、乙方责任:  1. 需配置一名专职负责人员,协同甲方共同办理好本单位社会保险的各项手续及相关业务;  2. 按办理社会保险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材料;  3. 如不按期缴费以及出现瞒报、错报、误报等情况,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 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解散、破产、撤消、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  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所造成的后果均由  乙方承担;  5. 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办理社会保险服务费:  (1) 本中心存档的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单位缴纳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500元/年;  (2) 在本中心存档的参保人数超过10人的,每超出一人在500元/年的基础上加收10元/年;  (3) 非本中心存档人员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每人收取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240元/年;  (4) 非本中心存档的参保人数超过10人的,每人收取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200元/年。  6. 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当年的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  三、协议中止与解除。  1.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代理业务,乙方有权拒付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  2.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日不交服务费,甲方则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代理服务;  3. 乙方因故需中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四、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1}

3,咨询协议书

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鉴于对方多次提出变更,又无书面合同,你们又不想得罪老客户,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求对方最后要求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合同必备条款书面确认(加盖公章)后传真给你们。该传真件即为合同。 纵横法律网 丁铁龙律师
浙江孙律师:电话通知并传真买卖合同即可。合同内容并非主要,双方就订金事项能够达成一致才是主要事项。
协议书 甲方:xxx 乙方:xxx 现甲方(xxx)需要钱,乙方(xxx)借给甲方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正), 经双方协商后定于2008年12月31日前还给乙方,若不能偿还的,乙方可 向法院申请起诉甲方.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印上指模) (印上指模) 日期: 日期:
商务传真 致: 公司 并 先生 贵我双方多年来的合作,彼此坦诚交往、诚实履约的行为,我单位坚信我们的将来是长期的、双赢的。 11月 日、 日、日。我单位 经理电话接洽贵公司及 先生意向,得知贵单位赐予我方下列产品的供应,因数日来贵单位及 先生的不确定性,使我单位无所适从,为本着客户至上、老客户所急,现依据电话内容整理如下,望确认回传: 表格(略) 友情提示:1、如以上产品是贵单位定制,且无错漏,请注明“确认无误”, 2、如与贵单位所需有差异,请另行制表并加盖印章电传我单位。 3、年底将近,我单位资金、原材料已安排妥善,如贵单位确定需要,望本着尽快生产、尽快发货的目的,期冀贵方适当、方便按总额的20%款项汇至我单位,作为优先原材料等支付。 顺致 商祺 单位名称 印章 年月日

{2}

4,保险公司代理人合同全文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保险代理人合同是保险公司与代理人之间的用工合同,一式两份,保险人——保险公司一份,保险代理人一份。保险代理人其实就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

5,赤峰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工伤保险 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甲方确定乙方为沂源县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本着平等、自愿、相互支持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县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 二、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伤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并在媒体公布乙方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乙方要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工伤保险医疗政策宣传栏”和“工伤保险医疗投诉箱”,接受社会监督。工伤职工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违反医疗规定的,甲乙双方应协同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工伤保险医疗工作,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做好工伤医疗服务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工伤保险医疗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工伤职工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病情及有关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五、乙方应对工伤职工的身份(工作证、身份证等)和参保证明进行识别,详细记载工伤职工的工伤时间、地点、受伤原因、受伤部位等。患者诊治期间的所有病历资料与其真实身份相一致,保证工伤职工医疗资料的真实性。 六、乙方应为工伤职工建立就医档案或微机文档。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伤病情、诊疗与费用支出情况等信息。住院诊疗者还应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科别、床号等信息。 乙方为工伤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核对其工伤证件,做到人、证、册(工伤职工就医手册)相符。工伤职工门诊治疗的挂号收据、各项检查结论单据及各种费用收据,乙方应加盖“工伤医疗”专用章。 七、乙方医师配合用人单位为受伤职工及时办理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时间)审批,写明初步诊断、病情、摘要、治疗方案及预计医疗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及出院休养),医师签名,医务科盖章。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受伤职工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若用人单位初步认定送诊职工为工伤,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以下简称三大目录)及费用结算规定实施治疗,不得使用超出三大目录的项目。 对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存在限制适应症的药品,乙方医师应根据病情,如实在职工病历中详细记载或单独提供病情说明;未提供限制适应症说明等发生的相应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用人单位或职工可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九、乙方医师确因伤情需要,为工伤职工实施超出三大目录范围的项目,应提前书面告知职工及其单位,实行单项费用事前审批管理:通知用人单位填写《淄博市职工工伤特殊医疗审批表》,医师写明伤情、理由、预期效果、涉及费用,由用人单位报甲方批准后方可使用。 危重抢救可先予施治,但乙方医师应在事后立即通知职工及其单位并补办填写事宜,补办填表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未按上述规定提前或补办特殊审批发生的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乙方对工伤职工实行费用明细制度,门诊就医实行双联处方,住院治疗必须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做到项目、费用同实际相符。门诊带药不得超过七日量,出院带药不得超过十日量。乙方双处方使用率不得低于95%。十一、乙方应严格掌握住出院标准,严禁挂床。对于已符合出院指征而未及时安排工伤职工出院的,其挂床期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职工或其家属拒绝出院,乙方应自通知其持有之日起停止按工伤医疗记账,改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及用人单位,由甲方与用人单位共同处理。 十二、甲方不定期对乙方门诊处方及住院费用进行随机抽查,查实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甲方不定期对乙方门诊处方及住院费用进行随机抽查,查实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不合理收费、弄虚作假或医护人员串通工伤职工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责任的解除服务协议;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职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职业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报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十五、协议双方要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职责。协议执行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工伤保险医疗行为的监督,建立日常审核、重点监控、问题稽查与反欺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防止各种违规行为发生。制定对协议医疗机构的考核办法,鼓励医疗机构建立自律机制,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为工伤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年)。 甲方:沂源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工伤九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员工平均工资为2722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498元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9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文章TAG:保险  保险咨询  咨询  咨询服务  保险咨询服务协议书  
下一篇